本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应持有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分局核发的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编号为:(京药)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XX-JSYYYY号(XXXXXX指行政区域代码, YYYY指本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其中JS代表保健食品的生产,JX代表销售保健食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编号为:(发证年份)卫妆准字01-XK- ZZZZ号(ZZZZ指发证顺序编号)。
本市持有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可登陆我局网站www.bjda.gov.cn查询。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六日